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以下简称假冒国企)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拓宽线索搜集聚道,现将公司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开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同方股份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同方股份及所属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同方股份及所属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不含违规使用国企字号情形)。
(四)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电话:010-8239983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7层2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