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下一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近两年来,在中核集团和清华大学的共同支撑下,同方股份立足于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行业,不断完善以构筑完整产业链为核心的经营模式,形成了数字信息、民用核技术、节能环保等主干产业集群,特别是在信创、知识服务、大数据与云计算、安全检查、智慧节能、环保、智慧城市等领域具备了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优势。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借款。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盈利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也更有保障。
公司也以此为新的起点,推动同方事业做大做强,为实现二次创业发展目标夯实基础,以更辉煌的成绩回报社会和股东。